体育教学部(体育学院)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3-09-17      阅读:[]

为了进一步做好体育教学部(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称为推免工作),促进推免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推免生质量,参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评审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通过推免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创新人才。

二、组织领导

组长:苗凯  白楠

成员:武淑琴   张新民   杨文亮   王丰  杨乐   王梦茹   廖帅雄

三、申请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四年制专业前六个学期必修课程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名额分配

以学校下达学院推免生预推免指标为准。

五、计分办法

(一)综合测评成绩

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能力素质测试成绩构成,计分办法为:

综合测评成绩=课程学习成绩×85%+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15%(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二)课程学习成绩

课程学习成绩以必修课程学分绩来衡量,总分为100分,考核范围为四年制专业前六个学期所有计划内必修课程的考试成绩。必修课程学分绩的考核与计分由体育学院负责。

必修课程学分绩的计分办法为:

(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

1.道德品质(占10分)

中共党员4分(含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2分。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加3分。多项累计不超过10分。

2.专业综合能力(占60分)

1)综合或单项大学生体育竞赛,加分标准如下(占20分):

【备注1】综合或单项大学生竞赛包括全运会、大运会、以及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锦标赛等。其中:①全运会、全国大运会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单项协会或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并盖章的锦标赛认定为国家级竞赛;②省运会、省大运会以及内蒙古体育局或内蒙古学生体育协会组织并盖章的锦标赛认定为省级竞赛;③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不同级别比赛获奖多次者,只按该年度该项目比赛的单次最高加分进行计算(以自然年份计算),累计相加满分20分。

【备注2】参赛获奖人数<3人,获奖学生均按相应等级标准加分;参赛获奖人数≥3人则为集体项目,主力队员按照相应等级标准加分,替补队员加分按照相应等级标准的70%计分。

【备注3】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辅导员负责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

(2)教练员等级,加分标准如下(占5分):

说明:出具证书或正规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加分,具体级别由学院审核后确定。

3)裁判员等级,加分标准如下(占5分):

说明:出具证书或正规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加分,具体级别由学院审核后确定。

4)外语和计算机能力,加分标准如下(占20分):

外语10分;国家六级及以上10分;国家四级8分;

计算机10分;国家四级10分;国家三级8分;国家二级5分。

5)学术能力,加分标准如下(占10分):

【备注1】论文级别认定以科研处最新公布的《中文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为准,累计相加满分10分。

【备注2论文必须是以内蒙古科技大学体育教学部(体育学院)为第一单位且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否则该文不予计算加分,论文必须见刊,只有录用通知单的将不予进行加分。

【备注3对于已正式发表的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的复印件;辅导员负责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

3.服兵役与社会工作(占20分)

服兵役与社会实践得分情况占20分:服兵役合格退役者计5分;社会实践计算公式:社会活动得分=[20-∑(2个学期社会活动成绩专业排名/专业人数)/2×20] 注:2个学期具体指2020-2021学年第一、第二学期。

4.优秀表彰(占10分)

【备注】校级荣誉称号指以上表格所列内容。奖学金所获荣誉称号不予加分。

六、推免程序

(一)公布指标:学院公布确定的推免指标。

(二)个人申报:学院根据推免工作通知要求,组织学生个人申报。申报人须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确定预推免入围人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能力素质测试,按综合测评成绩顺序确定该专业预推免入围正式人选。

(四)资格复查及公示: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预推免人选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学生,在公示期内,可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进行核实,并公布处理结果。

(五)推免生登记: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报学校教务处。

(六)接收院校: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自主报考接收院校。

(七)其他:

1.截至教育部规定时间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参加考试者不予办理调档入学手续并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申请材料

(一)学生本人的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表1)。

(二)截止推荐时本人成绩单。

(三)对于以特殊学术专长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推荐信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四)学生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业务能力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材料。

上述各种证明材料须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验后提交,书面材料应打印。要求所有上报材料规范、整洁,A4幅面装订。

八、其它

(一)推荐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指标,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二)实行回避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参加推免时,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的领导小组以及推免工作。

(三)审慎填报接收院校,珍惜推免机会,切勿造成推免名额浪费。

(四)凡已推荐的学生须在推荐学年正常毕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未取得本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2、有违纪处分记录(具体指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

3、被推荐人存在其它事由,学校认为不适宜推免的。

九、附则

本评审细则经过体育教学部(体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仅适用于2023年学生推免工作,解释权归体育教学部(体育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体育教学部(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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