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为丰富学校新生体育文化生活,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勇于拼搏的良好意志品质和集体主义荣誉感,树立终身体育锻炼的理念,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在我校的大力开展,特举办内蒙古科技大学2023年新生田径运动会。现将竞赛规程公布如下。
二、口号
团结、拼搏、友谊、育人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 期:2023年10月21日—22日(周六日)
地 点:学校田径场
四、参加单位
材料与冶金学院 化学与化工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理学院 矿业与煤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能源与环境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文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体育教学部(体育学院)
五、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11项)
径 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
田 赛:跳高、跳远、铅球(7.26kg)、标枪。
2.学生女子组(11项)
径 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
田 赛:跳高、跳远、铅球(4kg)、标枪。
六、参赛办法
1.运动员资格:我校在籍大一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加。
2.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聘任。
3.总裁判及分项裁判长由体育教学部(体育学院)教师担任,裁判员由体育教学部(体育学院)教师及学生担任。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2.田径项目每项每单位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
3.报名不足3人不予编排,现场比赛不足3人不予比赛,不足8人减一录取(以秩序册为据)。
4.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参赛(号码布为白底红字,尺寸为B5大小,号码布由各院、部统一自备)。
八、各学院号码布号段分配
九、计分及奖励办法
1.田径项目各单项成绩取前八名,按9、7、6、5、4、3、2、1分,创、超新生田径最高纪录加9分;创、超学校田径最高纪录加18分;一人(队)连续多次创、超该纪录只加一次分。
2.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按36分,第二名按30分,第三名按25分,第四、五、六名按20分,第七、八名按15分,其他名次均按10分计入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体育运动会总分。
3.要求参赛队伍报名人数不得少于10人,少于报名要求的队伍最终名次不计入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体育运动会总分。
十、规则说明
1.如出现团体总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如对大会组织机构、编排有异议,请在大会开会前由单位领队向组委会提出;若对竞赛有异议,请在该项比赛结束30分钟内,由领队向总裁判长提出,并提供影像材料,逾期不予处理。
3.各项比赛按竞赛日程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点名三次不到者,取消比赛资格。
4.所有竞赛项目的比赛秩序(分组、分道、试投、试跳)均按秩序册中所编排进行,编排道次秩序由仲裁委员会竞赛组统一抽签编排,决赛按成绩分组抽签决定道次。
十一、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
1.各单位限报一支参赛队伍,每队可报领队1名(各学院副书记)。
2.报名时间:请各单位于2023年10月1日—10月10日17:00前完成线上报名工作,具体报名办法详见附件网上报名说明,过期不予编排。
3.报名表加盖公章交到体育教学部(体育学院)108办公室,杨文亮老师(电话5288700)。
十二、补充说明
1.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取消所得分数,另从团体总分扣除20分,并在大会上通报批评。
2.大会组委会设在体育教学部(体育学院)108办公室(咨询电话:5288700)。
3.定于10月19日16:00在体育馆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望准时参加。
4.参加田径项目的运动员必须具有保险,健康证明,经医院检查适宜参加比赛。
5.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内蒙古科技大学2023年新生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