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进一步强化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推动课余体育训练的广泛开展,不断完善大学生体育竞赛体系,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决定于2019年3月-8月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
本届大学生运动会由内蒙古大学承办,内蒙古学生体育协会、足球频道协办。运动会设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健美操、搏克10大项,分本科超级组、本科校园组、高职高专组3个组别,运动会期间还将举行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 本届运动会项目设置全面、竞赛分组规范,是近年来自治区学校体育的一项重大活动,是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学校按照运动会竞赛规程,做好组队、训练、参赛等各项工作,承办和协办单位要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关心学校体育的良好氛围,努力将本届运动会办成“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体育盛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2019年1月8日